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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美印刷:尝试与有名的网站(百度、360)合作推广作营销

发布时间:2021-01-29

出现一个新平台,明美就会尝试与推广营销,比如微博、微信,这些都被冠之以跨界营销之名。但笔者认为,真正意义上的跨界营销不只是借势而已,应该是体现在经营层面,企业在做一个产业链、在做一种企业战略,并且模式可以不断复制。

笔者认为,目前国内的出版营销,大部分只能叫图书宣传,而非营销。营销的概念应是更广义的,包含了企业的运营。宣传只是营销的一部分,而营销包括了宣传。

再说跨界。跨界应是可以掌控资源、资本、战略、经营目的,然后去有意识地主动操作,而绝不是图书和其他行业有点联系就叫跨界。

那什么是出版的跨界营销?出版方在有资本、有资源等条件下,可以主动有意识地调动行业外资源,配合自己的整体运营或项目经营达到目标,才可称得上是真正的跨界。当然其他行业也可以用图书作为工具来达到他们的经营目的。比如网商用图书换流量,最后运作资本市场。这个游戏就可以算跨界营销。弄本书放在餐厅摆放一下,这个绝对不能称为是跨界。比如你做了一本书,作者有人脉、有实力把图书放在酒店、餐厅、商场。这个是作者的资源,出版人其实只是借力。大部分的事情出版方并不能掌控,这其实和出版方没多大关系,在其他的产品中这个模式不可复制。如果根据一些系列图书,去做相关的主题餐厅,配合这个产品线的推广、开发、运营,才是跨界营销。

现在很多人会说,我的书做成了电影、游戏,或者是在图书以外的渠道销售,这个就是跨界营销。笔者认为这也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跨界营销,同样只是借势。假设出版企业在传统的图书运营之外又做了个影视公司,这两个不同领域的公司做产品、产品线,企业之间相互宣传、相互推进、资源整合、品牌建设,这个才有实际意义,这种模式在自己的其他产品上也可以复制,可以重复操作。因为资源、资本都是你能掌控的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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